各团支部:
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工作部署,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,培养符合时代要求和国家需要的新时代团员青年,推动入团标准和团员先进性状况可量化、可评估、可检验,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根据《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中青发﹝2019﹞9号)的文件要求,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6年上半年团内“推优”工作。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按照相关文件要求,进行推优投票和推优公示。实施过程中,坚持民主公开、公平公正、积极稳妥、教育引导的原则。
二、参评对象
1.团龄在1年以上(截至2026年5月1日);
2.14—28周岁的教工、学生中的优秀共青团员;
3.已递交入党申请书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。
三、工作标准
为保证“推优”质量,确保将真正优秀的团员推荐出来,本次“推优”的比例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10%,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。
四、工作程序
(一)组织推优投票
各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,提出召开“推优”大会申请,学院团委批准同意后,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。学院团委负责“推优”工作的监督考核,确保“推优”工作标准严格、流程规范。
“推优”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、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。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,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,大会方可进行。
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“推优”条件的候选人情况,候选人的产生应遵循各地开展的积分评议、志愿服务等团员评优机制。候选人从思想政治、道德品行、作用发挥、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,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。
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,进入考察环节。
(二)组织考察并产生拟推荐人选
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,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,报学院团委审核。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,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,及时进行公示。
(三)进行推优公示
学院团委在一定范围内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学院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并向党支部推荐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,学院团委调查核实,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。
(四)材料提交
请各团支部认真组织“推优”工作,于5月19日(周二)中午12:00前将各支部推优汇总表提交至邮箱:sudaicpitx@163.com,邮件主题为:团支部名称+2026年上半年推优。相关纸质材料请在5月30日前提交学院国际创新中心301-2团校办公室。
学院联系人:黄锦滨